張逍逍 /高級咨詢師
5年從業經驗,應對各種難題
各市(州)科技局、財政局,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持續推進各地區科技創新發展,根據《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204號)等規定,現就2023年度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專項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和方向
2023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專項要堅持國家所需和甘肅所能相結合,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在甘肅的落地落實,緊緊圍繞《甘肅省強科技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5年)》重點任務,關注支撐各地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關鍵技術問題,著力發揮自創區、蘭白試驗區、高新區等創新主體聚集區作用,鼓勵項目牽頭單位加強與中央在甘和省外創新主體的合作,采取定向組織與自由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支持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等四個方面的項目。
二、支持重點
(一)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
支持方向:堅持需求導向的基礎研究,重點支持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牽引作用且學科優勢明顯、學科特色鮮明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為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提供基礎研究支撐。
項目總投入:原則上不低于200萬元(含自籌等其他渠道經費)。
申報要求:(1)項目研究方向明確,有良好的研究基礎,項目實施期內有望取得重大研究進展或理論突破。(2)優先支持產學研合作項目,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3)優先支持承擔過原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項目、國家自然基金重大項目等國家重大基礎研究項目且有較強基礎研究實力的企事業單位和創新團隊申報的項目。
(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
支持方向:重點支持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科學數據中心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與服務平臺,緊盯國家級創新基地建設要求,圍繞平臺的優勢學科和特色方向開展的碳達峰碳中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裝備制造、種質資源、草業與畜牧獸醫、文物保護、重大疾病與傳染病診治等領域研究。
項目總投入:原則上不低于250萬元(含自籌等其他渠道經費)。
申報要求:(1)項目應有一定研究基礎,與我省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布局優化與新興產業發展、產業轉型升級主攻方向緊密相關,應具有較強的行業帶動和產業引領作用。(2)項目可在較短期間內取得重大關鍵技術突破或標志性成果,產生明顯的經濟社會效益。(3)同一科技創新基地或產業技術研究院、新型研發機構等主體只能申報1項。
(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支持方向:重點支持新能源及裝備制造產業、有色冶金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制藥產業、裝備制造產業、石油化工產業、信息產業、電子產業、中醫藥產業、綠色環保(含綠色礦山)產業、特色農產品及食品加工產業等省委、省政府明確的重點產業領域中對產業鏈起到支撐帶動作用的重大關鍵技術集成示范與轉化應用項目,能夠帶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項目總投入:原則上不低于400萬元(含自籌等其他渠道經費)。
申報要求:(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科技成果的實施方,且該成果在甘落地轉化或推廣示范。(2)項目成果創新性強、技術成熟度高,已完成中試熟化或產業化,適宜在一定范圍內轉化應用。項目預期能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解決關鍵科技問題,應用目標明確,支撐地方發展。(3)申報單位與成果權屬者不一致時,雙方須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轉讓、許可等協議。(4)優先支持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省級科技計劃等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優先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駐甘等科研單位在甘落地轉化的重大科技成果。
(四)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支持方向:重點支持在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省級以上高新區、農業科技園區、國家創新型城市(縣、區)、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等創新載體區域內,組織實施的跨區域研發合作和區域內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活動。
項目總投入:原則上不低于150萬元(含自籌等其他渠道經費)。
申報要求:(1)申報單位應在創新載體區域內注冊經營。(2)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提供技術創新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條件,并已為一定數量的企業提供過服務。(3)優先支持四川、重慶、海南、廣西、內蒙、浙江、陜西等與我省已簽訂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戰略框架協議(行動計劃)省市所屬單位開展的跨區域研發合作項目。(4)培訓活動為主的項目不予支持。
三、資金支持方式
中央引導資金要充分體現引導性,構建財政投入、單位自籌、風險投入、銀行信貸等多元化資金投入體系。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自籌經費總額與財政經費總額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自籌經費證明材料;事業單位牽頭申報的項目應有自籌經費投入。各申報單位自籌經費均須明確的經費來源渠道,并提供承諾書。
四、申報條件和要求
項目承擔單位、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項目牽頭單位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甘肅省所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業單位,具備支持方向中所明確的相關資質。中央在甘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以及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可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行政機關不得作為項目承擔單位和合作單位。
(二)項目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應保持3年盈利,并提供近3年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公司年度財務報表。申報的項目須代表企業重點發展方向。
(三)正在執行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或上年度已由省級財政相關資金支持立項(立項經費100萬元以上)的同類項目不再重復支持。執行期結束后一年內未結題(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再次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四)項目牽頭單位、項目負責人本年度申報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最多1項,其中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基地同一依托單位可另行牽頭申報科技創新基地項目不超過2項。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項目承擔單位、合作單位和項目組研發人員無不良社會信用和科研失信記錄。項目承擔單位應具備健全的科技管理體系和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具有支持項目實施的能力和配套經費的能力。
(五)項目負責人應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熟悉本領域國內外技術和市場動態及發展趨勢,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項目負責人有在研的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不得申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申報。
(六)產學研合作等各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須附送聯合申報協議。屬于優先支持的項目,依托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基地(產業技術研究院、新型研發機構)、各類創新載體申報的項目,須提供相應印證材料。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須提供近3年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基本情況、服務企業名單(含聯系方式)及相關信息。以上各類材料均以附件形式隨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七)2023年度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執行周期原則上為2年,中央資金應在2023年度執行完畢,自籌經費等其他渠道經費應當于項目立項后在當年度及時、足額到位。鼓勵各省屬單位、市州科技局及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等推薦單位為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各市州與中央在甘和省屬單位協同科技攻關,鼓勵產學研用聯合攻關。項目參照甘肅省科技重大專項計劃項目管理。
五、申報流程與推薦名額
(一)項目申報
項目申報原則上按現有科技計劃體系申報,通過“甘肅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網址為http://kjt.gsinfo.cn/program/)填報。申報單位按照規定格式和要求,據實、合理填寫項目材料、預算安排和績效目標,對數據真實性負責。項目推薦按照屬地關系,各市(州)、蘭州新區行政區劃內單位由各市(州)科技局、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征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負責推薦至省科技廳,省直單位應經主管部門同意后統一推薦至省科技廳對口業務處室,具體申報流程詳見1附件,并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
(二)擇優推薦
各推薦單位(處室)要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條件和數據進行審核后擇優推薦,堅持優中選優,對各單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把關,對所推薦項目進行排序,確保推薦一批高水平的項目。
經初審后,各市州科技局可各推薦5項(其中設有省級高新區的市州可推薦6項);各業務處室、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根據申報項目數量和質量,自主確定推薦數量。第十一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賽獲獎企業及甘肅賽區獲一、二、三等獎企業可申報1項獲獎領域項目,且不計入各市州推薦名額總數。
(三)項目評審
省科技廳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商省財政廳同意,并按規定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相關程序確定支持項目。
0931-8590130
lzxz17393198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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